今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两《办法》将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