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带封过户(融资)”工作相关情况。记者获悉,截至10月30日,济南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
“带封过户”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不经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由债务人自行出售查封财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带封融资”是指在公证机构参与下,允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自行办理抵押融资业务,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最终通过抵押融资所得款项实现债务清偿。
为推动“带封过户(融资)”模式落地见效,济南中级人民法院选取济南辖区案件量最大、法拍数量最多的历下法院作为试点法院,筛选被执行人有自行处置意愿的案件,引入公证调解、公证代办、公证提存机制,对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先过户再解封”,实现零风险“带封过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带封过户”模式从执行阶段向诉前诉中阶段、从民事执行案件向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从单一查封案件向多轮查封案件、从二手房向新建商品房、从“带封过户”向“带封融资”扩展。
同时,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将“带封过户”模式的推广运用纳入执行重点工作,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全市辖区12家法院采用“带封过户”模式成功处置房产110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成交金额达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