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恩施州当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七届四次全会上获悉,恩施州将开通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减轻还贷压力,提升消费能力,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恩施州开展首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州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符合恩施州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目前,恩施州“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种办理方式可自由选择。“带押转贷”模式,即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商转公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无须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办理顺位抵押贷款,直付资金结清商贷。“先清后贷”模式,即借款人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贷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贷”贷款可贷额度在满足现有带刻度条件的基础上,同时不超过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剩余本金(提前结清本金)减去提前结清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二手房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公积金中心积极回应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诉求,进一步支持我州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升住房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开展二手房异地贷款业务后,恩施州已全面放开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范围,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购买期房、一手现房和二手房,向恩施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