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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身份证”自愿申领,微信、小红书等部分APP上线试点

发布时间:2024-08-02 16:27:29来源: 15210273549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16条,包括四方面:明确公共服务和"网号""网证"等概念;明确公共服务的使用方式和场景;强调公共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平台违反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

其中,"网号"对应自然人身份信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根据《征求意见稿》,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第一财经记者今日体验发现,申领"网络身份证"的有效法定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公民普通护照(华侨)。经过手机识别有效法定身份证件、人脸识别、关联手机号、设置网络身份口令等步骤,即可成功申领。

此次统一签发"网号""网证"的原因,据起草说明解释,系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网络身份证" 的申领并非强制,《征求意见稿》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用以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后,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处于试点阶段,已上线试点APP和场景共67个,包括部分政务APP和互联网APP,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铁路12306、淘宝、微信、小红书、QQ等。其中淘宝、微信、小红书的应用场景主要针对异常账号用户身份重新核验,第一财经记者今日体验发现,正常用户登录或注册微信、QQ、淘宝时,暂未显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的登录方式。截至发稿,上述互联网平台暂未对试点情况进行回应。另外,记者登录航旅纵横,选择网络身份认证登录方式后,需要绑定手机号。